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有关事宜的公告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1 19:30:10   浏览:8807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有关事宜的公告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厅、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方便当事人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现就国家体育总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涉及到体育系统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5项,即: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批准;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
其中,“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批准”的实施机关是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的实施机关是国家体育总局和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和“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的实施机关都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分级审批管理。
二、国家体育总局将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和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公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填写国家体育总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后方为有效。该申请书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印制,当事人也可以从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上下载。
三、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国家体育总局审批的事项,统一由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受理。
申请人可以到国家体育总局机关办公场所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和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但应当在提出申请时,提交委托书。
申请人到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场所提出申请的,请在工作日8:30—11:30或14:00—17:00到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国家体育总局办公楼138室提交申请文件和材料。
申请人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的,请按照下列地址寄送申请文件和材料: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邮编:100763)
申请人通过传真提出申请的,应将申请文件和材料传真至010-87182838
四、办公厅在接收申请文件和材料后,应当加盖国家体育总局收文专用印章,注明日期,并及时将申请文件和材料分发给有关业务司局办理。
五、承办司局收到申请文件和材料后,应当及时对申请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查,自办公厅收到申请文件和材料之日起10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及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受理或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国家体育总局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六、国家体育总局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总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由承办司局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按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事项中对于外国人来华登山的审批,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时间为60日。
七、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国家体育总局应当依法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批准文件。
国家体育总局依法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八、国家体育总局做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在国家体育总局机关办公场所和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九、国家体育总局实施行政许可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其他非许可项目仍按照现行办法执行。
十、本通知规定的国家体育总局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国家体育总局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国家体育总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书

国家体育总局:
我(单位)现向国家体育总局申请________________行政许可,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申请人承诺:以上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请依法审查并予以批准。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国家体育总局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_________:
经审查,您(贵单位)于 年 月 日向国家体育总局提交的________________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理条件,国家体育总局决定受理。
特此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国家体育总局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_________:
经审查,您(贵单位)于 年 月 日向国家体育总局提交的________________行政许可申请,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理条件,国家体育总局决定不予受理。
理由如下:





如对本通知不服,您(贵单位)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体育总局提出复议申请。
特此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白山市体育市场管理办法

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


《白山市体育市场管理办法》已经2001年3月23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市 长

二○○一年四月一日


白山市体育市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体育市场经营活动的管理,保护体
育活动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体育市场经营活
动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吉林
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单
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经营者),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体育市场经营活动,是指以营利
为目的,以体育活动为内容和手段,以商品形式进入市场
进行经营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体育活动,是指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确
定为体育运动项目的活动。
第四条 体育市场管理的范围包括:
(一)营业性的体育活动场所;
(二)营业性的体育健身、娱乐活动;
(三)营业性的体育竞赛、表演活动;
(四)营业性的体育技术信息服务;
(五)营业性的体育培训、中介服务;
(六)营业性的体育广告;
(七)体育集资、赞助和其他营业性的体育活动。
第五条 体育市场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划、
放开搞活、扶持引导的方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从事健康有益的体育经营活动,为全民健身和培育优秀体
育人才服务。
第六条 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的规定,有权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检举和
控告。
第七条 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是体育市场的主管部
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市场管理工作。
各级公安、工商、财政、税务、物价、文化、卫生、
环保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体育行政部门做
好体育市场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 对模范执行本办法,为繁荣体育市场做出突
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由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
和奖励。

第二章 审批管理

第九条 申请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均须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条件,并经所在地县级以上
体育市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到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 申请开办体育经营活动的体育场所,必须具
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与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
布局;
(二)符合公安、消防、卫生和环保要求,其场地、
器材符合国家体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设施和器材标准;
(三)有必要的开办资金和相应的设备;
(四)有经过岗位培训且具备体育专业知识的从业人
员;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举办体育经营活动(包括体育场所自办的
体育竞赛和表演,有偿体育技术培训)的单位和个人,应
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体育市场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举办国际性、全国性、跨省和市行政区域范围的经营
性体育竞赛、表演活动,由市体育市场主管部门进行资格
审查,经市政府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体育行政主管
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申请举办体育经营活动,应当提交下列材
料:
(一)申请书;
(二)经营活动实施方案;
(三)活动场所和体育设施、设备、器材情况的说明;
(四)有关的合同或者协议书的副本。
举办射击、射箭、探险、攀岩、登山、横渡江河、漂
流、水下娱乐等有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除应当提交
本条第一款所列材料外,还须提交详细的可行性报告。
第十三条 体育市场主管部门收到举办体育经营活动
的申请,应当及时地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0日内作出是
否予以同意的答复;对不予同意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经营者、经营范围、
体育场所或者活动场所等发生变更的,必须及时到原审核
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章 市场管理

第十五条 经营者必须恪守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服务
质量;不得弄虚作假,欺骗体育消费者。
在体育经营活动中,严禁渲染暴力,严禁封建迷信活
动,严禁利用体育比赛进行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第十六条 经营者对经营活动所使用的体育设施、设
备和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和检修,保持完好,确保正
常使用和安全。
第十七条 刊播、设置、张贴体育经营活动广告,须
经体育市场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第十八条 经营者不得聘用未经体育市场主管部门考
核认定并获得上岗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体育教练、技术培
训和应急救护等工作。
第十九条 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
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
第二十条 经营者必须接受体育市场主管部门和其他
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相关资料,不
得阻挠或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
第二十一条 体育市场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开办事制
度,依法管理;对从事体育市场管理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
实行资格考试、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体育市场主
管部门审核同意,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县
级以上体育市场主管部门责令其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
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到体育市场主
管部门办理体育经营活动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体育市
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其停业,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的,由县级以上体育市场主管部门协助同级公安机关责令
停止违法活动,并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五条 阻挠、抗拒体育市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
执行公务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体育市场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
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部门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给予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
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
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
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解释,
由市体育运动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民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在拥军优属活动和召开优抚对象先进代表会议等方面铺张浪费的通知

民政部


民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在拥军优属活动和召开优抚对象先进代表会议等方面铺张浪费的通知
民政部


各省、市、自治区民政局:
近来,有些省、自治区民政局在询问一九八○年新年、春节期间如何安排拥军优属活动的同时,也谈了他们准备继续沿用过去动用大量优抚事业费及早采购、印制各种慰问品、纪念品的打算。联系过去几年一些地方在这方面追求形式,不讲实效,大肆铺张浪费的现象,有些问题需要提
请各地注意。例如有些地方在拥军优属活动中,大量印发年画、挂历;赠送纪念册、针线包、元珠笔、钢笔和精制的工艺美术品;借机购买大批高级香烟、茶叶;长期包用影剧院,乱发影戏票;互寄慰问品、纪念品的样品,比排场,讲阔气;大摆宴席请客吃饭,等等。就某些省来说,一次
拥军优属活动要花几十万,甚至数百万元之多。
有些地方,在召开优抚对象先进代表会议时,也出现了不少铺张浪费现象。如:过多地安排文娱活动和游览参观;赠发高级纪念品和奖品;超过标准的多次加餐,增加大会服务人员等等,致使会议费大大超支。
另外,有些省、自治区已经或正在酝酿组织老红军参观团,到北京、西安、延安、遵义、南昌、长沙、广州、武汉等大城市或沿当年红军长征路线游览参观,实际上其中有不少人并非老红军,有些则是在职干部,一花就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
上述种种铺张浪费现象,主要是林彪“四人帮”的流毒和影响,是败坏党的艰苦奋斗作风的一种表现,这股不正之风,虽经多次制止,但有些地方仍然置若罔闻。优抚事业费主要应当用于对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上,切实解决他们的各种实际困难,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在
当前优抚事业费有限,优扶对象困难较多的情况下,更要把有限的经费真正用于刀刃上,多做“雪里送炭”,不要搞“锦上添花”,更不应该置烈军属、残废军人、复员退伍军人的实际困难而不顾,任意挥霍浪费。各地必须坚决刹住这股歪风。为此,特提出如下几点意见,望各地认真贯彻
执行。
一、拥军优属活动,必须坚决贯彻节约的原则:
(一)不要再印年画、挂历,采购或精制日用品、工艺品;慰问信可在当地报纸上刊登;烈属和革命残废军人没挂光荣牌的可送光荣牌;
(二)除对部队伤病员,在每人三元以内送些慰问品外,对部队指战员一概不送慰问品,到部队慰问时不要在部队吃饭;
(三)举行军民联欢、座谈会,可演一次电影或一场戏,不招待烟茶,严禁大吃大喝,大摆宴席。
二、今后各级召开优抚对象先进代表会议时,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开支各项费用;要尽量减少文娱和游览参观次数;要严格控制大会服务人员人数。对代表一般可发纪念章、奖状,先进集体可发奖旗,必要的可发一点纪念品或奖品。
三、今后不要再组织老红军到外地参观游览。
坚决制止铺张浪费的不正之风,管好、用好优抚事业费,关键在于各级民政部门的领导同志,为了引起各级民政部门对这个问题的重视,请你们把此通知转发到县、市、市辖区民政部门,并广泛宣传在拥军优属活动中必须励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大意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用好优
扶事业费,使之发挥更大的作用。



197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