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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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2004年3月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主席团决定:
一、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宪法修正案草案,采用大会无记名投票方式,由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二、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其他各项议案,采用按表决器方式,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如表决器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改用举手方式表决。

附件:关于投票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有关事项的说明

附件:

关于投票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本次会议表决宪法修正案草案,设监票人35名,由每个代表团各推选1名组成,其中设总监票人2名,由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提名。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由主席团提交大会决定。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在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二、表决票用汉文和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彝、壮7种少数民族文字印制。
三、填写表决票,请用大会秘书处提供的墨水笔,不要使用铅笔或圆珠笔。
如表示赞成,请将表决票“赞成”前面的椭圆形空白处用墨水笔涂满;
如表示反对,请将表决票“反对”前面的椭圆形空白处用墨水笔涂满;
如表示弃权,请将表决票“弃权”前面的椭圆形空白处用墨水笔涂满。
代表只能选择赞成、反对、弃权三项中的一项。如果选择两项及两项以上或没有选择,视为废票。
四、会场设秘密写票处。
五、会场共设票箱22个,代表分别到所在座区的票箱投票。不设流动票箱,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六、投票时,先由总监票人、监票人在自己的座区投票,投票后到负责监票的票箱监票,然后其他代表依次投票。
七、计票在监票人的监督下,采用计算机系统计票。如计算机系统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改用人工计票。
八、请注意保持表决票票面清洁、平整,不要使表决票卷折、污损、受潮,以免影响计算机系统识别。
九、一个投票区投票结束后,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工作人员打开票箱尽数取出表决票并密封票箱,然后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将表决票送至计票室。
各投票区均按此工作程序进行。
十、清点票数后,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投票结果。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数,投票有效;多于发出的票数,投票无效。根据总监票人的报告,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投票是否有效。
十一、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表决结果。
十二、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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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


国土资电发〔2013〕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近期,个别地方相继发生暴力征地事件,甚至出现人员伤亡,严重损害被征地农民权益,影响十分恶劣。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批示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杜绝暴力征地行为,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严防因征地引发矛盾和冲突

  我国正处于“四化”同步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和谐稳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基础。当前,各类经济建设仍将依法依规征收一定数量的农村集体土地,积极稳妥地做好征地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征地工作,多次强调必须严格执行征地有关规定,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征地行为,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防止引发社会稳定问题。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领会并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精神。要处理好“保发展、保红线、保权益”的关系,在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耕地的同时,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放在首要位置,切实促进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杜绝暴力征地。

  二、开展全面排查,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行为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迅速行动,对本省(区、市)内征地工作组织开展一次自查,重点检查征地程序是否严格规范、补偿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安置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强制征地行为等。对征地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到位、安置不落实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强行征地行为,要严肃查处。凡整改、查处不到位的,不得继续实施征地。

  三、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征地政策措施

  各地区要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分析了解当前征地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完善政策措施。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征地补偿标准,保障被征地农民得到合理补偿;要按照被征地农民发展权益不减少的原则,实行留地安置或留物业安置等多种安置方式;要按照发展权益均等的原则,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将有稳定收入、风险小、易于管理的项目配置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营,确保被征地农民成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要指导农村集体建立公平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防止少数人侵占集体土地收益;要完善征地实施程序,严格落实征地信息公开要求,让群众充分了解征地相关信息,切实保障征地中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调动被征地农民的积极性,做到依法和谐征地。

  四、改进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征地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征地实施前,要进行补偿安置收益分析,向被征地农民说明征地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安置方式获得长远收益的可行性;要分析评估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环节和因素,制定化解风险的预案。征地实施中,要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并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建立健全征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认真做好征地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征地实施中一旦发生矛盾冲突,基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主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采取措施,配合妥善解决,防止事态扩大,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

  五、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实行监督问责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有关精神,省级政府要加强对征地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市、县政府对征地管理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落实好征地的各项制度规定。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征地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市、县政府切实履行责任;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制定征地方案,严格履行征地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地批后实施工作。

  各地区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依法治理违法违规征地行为,确保依法征地、和谐征地,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严格文明执法,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相关恶性事件。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通知要求,抓紧开展工作,排查整改落实情况于2013年6月15日前报部,同时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2013年5月13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婴幼儿奶粉事件婴幼儿筛查诊断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婴幼儿奶粉事件婴幼儿筛查诊断工作的通知

卫发明电[2008]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全力以赴开展医疗救治工作,为保证患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救治工作水平,准确掌握相关信息,减少婴幼儿奶粉事件的危害,现就加强婴幼儿筛查诊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明确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导致泌尿系统结石患儿筛查是指按照我部制定的《与食用受污染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相关的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诊疗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超声检查流程》(以下简称《流程》),通过对因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就诊的婴幼儿进行泌尿系统B超检查,并结合婴幼儿的临床表现,作出因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患泌尿系统结石的阳性或阴性结论的诊断工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的累计(当日)筛查(接诊)婴幼儿数应为符合上述定义的婴幼儿人次数。

二、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方案》和《流程》开展婴幼儿筛查诊断工作,严格执行诊断标准,做到科学、严谨、严肃、认真,既要防止漏诊、漏报,也要防止误诊、误报。医疗机构要安排专人对接受检查婴幼儿的姓名、性别、年龄(月龄)、联系方式、诊断结果等基本信息逐一进行登记,并完整保存接受患儿筛查婴幼儿的病历资料备查。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派出专家组深入基层医疗机构和临床一线,加强对筛查诊断工作的指导。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