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纲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23 17:52:45   浏览:9047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纲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中医药发〔2006〕40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纲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了提高广大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不断满足广大农民对中医药的需求,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基本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乡村医生(中医)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纲》和《乡村医生(西医)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纲》。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中,结合实际使用。

  附件:1.乡村医生(中医)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纲

     2.乡村医生(西医)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纲

二○○六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1

乡村医生(中医)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纲

基础部分

一、中医理论基本知识
(一)中医学的主要特点及主要思维方法
【知识目标】
掌握中医学的主要特点及主要思维方法
【能力目标】
能够理解中医学思维方法的基本内涵
(二)阴阳五行学说
【知识目标】
了解阴阳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及其在中医学中的应用
【能力目标】
1.能够对事物和现象进行阴阳分属
2.能够按照五行特性对事物属性进行归类
3.初步具有运用阴阳五行学说解释人体生理病理的能力
(三)藏象
【知识目标】
1.掌握五脏、六腑的主要功能及相互关系
2.了解脏腑与形体官窍之间的关系
【能力目标】
1.能够运用藏象理论解释人体脏腑的生理功能
2.能够理解中西医同名脏器的不同内涵
(四)气血津液
【知识目标】
了解气、血、津液的概念、生成、功能及其相互关系
【能力目标】
1.能够初步运用气血津液理论解释人体的生理功能
2.能够初步解释气血津液与脏腑的关系
(五)经络
【知识目标】
1.了解十二经脉的走向、交接分布规律及十二经脉的脏腑络属关系
2.了解督、任、冲、带四脉的走向及基本功能
【能力目标】
能够在人体四肢部位标示出十二经脉的分布
(六)病因
【知识目标】
1.掌握中医病因的概念
2.掌握六淫、疠气、七情、饮食、劳逸的致病特点
3.掌握痰饮、瘀血的形成及致病特点
【能力目标】
能够区别不同病因的性质和致病特点
(七)病机
【知识目标】
1.掌握邪正盛衰、阴阳失调、气血津液失常的基本病机变化
2.了解正邪相争与发病的关系
3.了解内生五邪的形成及病理变化特点
【能力目标】
1.能够初步运用病机理论分析人体的病理变化
2.能够初步运用正邪相争理论阐释人体发病原理
(八)防治原则
【知识目标】
了解治病求本、扶正祛邪、调整阴阳、三因制宜四项基本治则
【能力目标】
能够初步运用治则理论确定常见病证的基本治则
二、中医诊断基本知识
(一)诊法
【知识目标】
1.掌握望神、望色的主要内容及其临床意义
2.掌握舌诊的方法;正常舌象;常见病理舌象(白苔、黄苔、灰黑苔、腻苔、淡舌、红舌、绛舌、紫舌、舌体强硬)及其临床意义
3.掌握闻诊的主要内容;常见病变声音及其临床意义
4.掌握问诊的主要内容、注意事项及其临床意义
5.掌握寸口脉诊的方法;正常脉象;常见病理脉象(浮、沉、迟、数、虚、实、弦、滑、涩、细、弱、结、代)及其临床意义
6.了解望形体、姿态的主要内容及其临床意义
7.了解常见病体气味的特点及其临床意义
8.了解望小儿指纹的主要内容及其临床意义
【能力目标】
1.能够辨别正常舌象与常见病理舌象
2.能够初步辨别得神、失神、假神
3.能够初步辨别常见异常形体姿态、色泽变化及五色所主病证
4.能够运用问诊采集病史
5.能够运用寸口诊脉法辨别正常脉象及常见病理脉象
(二)辨证
【知识目标】
1.掌握八纲辨证、脏腑辨证的主要内容
2.了解病因辨证、气血津液辨证、卫气营血辨证的主要内容
【能力目标】
1.能够运用八纲辨证分析常见证候
2.能够初步运用脏腑辨证辨识常见证候
三、中药基本知识
(一)中药的性能
【知识目标】
1.掌握四气五味、归经的内容及其临床应用
2.了解升降浮沉的概念
【能力目标】
能够运用药物的四气五味、升降浮沉、归经理论说明药物治病的基本原理
(二)中药的使用
【知识目标】
1.掌握十八反、十九畏及妊娠禁忌的内容
2.了解中药古今计量单位换算
3.了解中药的配伍原则及确定用药剂量的依据
4.了解中药的毒副作用及不良反应
【能力目标】
1.能够说出药物的配伍禁忌及妊娠用药禁忌
2.能够根据患者的不同情况,确定用药剂量
(三)常用中药
【知识目标】
1.掌握80味代表性中药的性味归经、功效主治、用量用法及使用注意
2.了解50味常用中药的性味归经、功效主治、用量用法及使用注意
【能力目标】
1.能够背诵80味代表性中药的功效主治并能正确使用
2.初步学会50味常用中药的临床应用
3.能够根据药物的不同特点,学会辨证用药
附:130味中药(80味代表性中药、50味常用中药)的分类及名称
1. 解表药
发散风寒药:麻黄 桂枝 紫苏(苏子) 荆芥 防风 生姜 香薷 羌活 苍耳子 白芷
发散风热药:薄荷 菊花 柴胡 葛根 牛蒡子 蝉蜕
2.清热药
清热泻火药:石膏 知母 栀子
清热燥湿药:黄芩 黄连 黄柏
清热解毒药:金银花 连翘 大青叶 白头翁 蒲公英 板蓝根 鱼腥草 紫花地丁
清热凉血药:生地黄 玄参 牡丹皮 赤芍
清虚热药:青蒿 地骨皮
3.泻下药
攻下药:大黄 番泻叶
润下药:火麻仁
4.祛风湿药
独活 秦艽 桑寄生 防己
5.化湿药
藿香 厚朴 苍术 砂仁
6.利水渗湿药
茯苓 车前子(车前草) 茵陈 薏苡仁 泽泻 滑石 金钱草
7.温里药
附子 干姜(炮姜) 肉桂
8.理气药
陈皮(橘核) 木香 香附 槟榔 枳实
9.消食药
山楂 鸡内金 神曲 麦芽 谷芽 莱菔子
10.止血药
白茅根 三七 白及 艾叶 蒲黄 大蓟(小蓟) 地榆
11.活血化瘀药
川芎 延胡索 丹参 红花 桃仁 益母草 牛膝 
12.化痰止咳平喘药
温化寒痰药:半夏 天南星(胆南星) 旋覆花
清化热痰药:贝母 瓜蒌 竹茹
止咳平喘药:杏仁 枇杷叶 紫菀 桑白皮 葶苈子 桔梗
13.安神药
酸枣仁 龙骨 远志
14.平肝息风药
石决明 钩藤 天麻 牡蛎 代赭石 地龙
15.补虚药
补气药:人参 党参 黄芪 白术 山药 甘草 大枣
补阳药:杜仲 续断 菟丝子 益智仁
补血药:当归 熟地黄 白芍 阿胶
补阴药:沙参 麦冬 枸杞子 鳖甲 天冬 玉竹 石斛 
16.收涩药
五味子 乌梅 山茱萸 肉豆蔻 浮小麦
注:各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作20%的调整,并适当增加本地地产药材。四、方剂基本知识
(一)方剂与治法
【知识目标】
1.了解方剂与治法的关系
2.了解“八法”的作用及适应证
3.了解方剂的组成原则
【能力目标】
能够理解“八法”的作用和方剂的组成原则
(二)剂型
【知识目标】
了解方剂的常用剂型及其主要特点
【能力目标】
能够区别常用剂型(汤剂、散剂、丸剂、膏剂、酒剂、片剂、冲剂、胶囊剂、口服液、注射剂) 的主要特点
(三)常用方剂
【知识目标】
1.掌握50首代表性方剂的组成、功效、主治;了解其方解
2.了解各类方剂的含义、作用、适应症及使用注意
【能力目标】
1.能够背诵50首代表性方剂的组成(方歌)、功效、主治
2.能够根据常见病症变化,初步学会加减用药
附:50首代表性方剂的分类及名称
1.解表剂
辛温解表剂:麻黄汤
辛凉解表剂:桑菊饮、银翘散、麻杏石甘汤
2.泻下剂
大承气汤
3.和解剂
和解少阳剂:小柴胡汤
调和肝脾剂:逍遥散
4.清热剂
清气分热剂:白虎汤
清营凉血剂:清营汤
清热解毒剂:黄连解毒汤、普济消毒饮、五味消毒饮
清脏腑热剂:龙胆泻肝汤、清胃散、白头翁汤、葛根芩连汤
清热祛暑剂:清暑益气汤、六一散
清虚热剂:青蒿鳖甲汤
5.温里剂
理中汤
6.补益剂
补气剂:四君子汤、参苓白术散
补血剂:四物汤、当归补血汤
补阴剂:六味地黄丸
补阳剂:肾气丸
7.固涩剂
固表止汗剂:玉屏风散
涩肠固脱剂:真人养脏汤
涩精止遗剂:金锁固精丸
8.安神剂
重镇安神剂:朱砂安神丸
养心安神剂:天王补心丹
9.理气剂
行气剂:越鞠丸
降气剂:苏子降气汤
10.理血剂
活血祛瘀剂:补阳还五汤、血府逐瘀汤
止血剂:十灰散
11.消导剂
保和丸、木香槟榔丸
12.治风剂
疏散外风剂:川芎茶调散
平熄内风剂:镇肝熄风汤
13.治燥剂
沙参麦冬汤
14.祛湿剂
平胃散、茵陈蒿汤、八正散、羌活胜湿汤
15.祛痰剂
燥湿化痰剂:二陈汤
温化寒痰剂:三子养亲汤
清热化痰剂:清气化痰丸
润燥化痰剂:贝母瓜蒌散
治风化痰剂:半夏白术天麻汤
注:各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作20%的调整。
(五)常用中成药
【知识目标】
掌握基本用药目录中50种常用中成药的功效主治、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及禁忌症
【能力目标】
能够运用辨证论治的方法正确使用中成药
附:50种常用中成药的分类
1.解表类:6种
2.泻下类:2种
3.清热类:8种
4.补益类:4种
5.安神类:1种
6.熄风开窍类:3种
7.固涩类:2种
8.理气类:2种
9.理血类:6种
10.除湿及祛暑类:3种
11.祛风湿类:2种
12.祛痰类:3种
13.消导化积类:3种
14.安蛔驱虫类:1种
15.外用类:4种
注:以上所列每类药物种数,只是原则要求,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技能部分
(一)针灸疗法
【技能目标】
1.掌握毫针刺法(进针、提插、捻转、留针、出针)及操作规范
2.掌握针刺法的适应症、禁忌症、注意事项及异常情况(晕针、滞针、弯针、断针、出血、血肿)的预防和处理
3.掌握灸法的适应症、禁忌症、作用及操作规范
4.了解腧穴的定位方法、针灸取穴原则和配穴方法
5.掌握60个常用腧穴的定位、其中30个主要穴位(标有下划线者)的主治
附:60个常用腧穴的穴位名称
1.手太阴肺经穴:尺泽、列缺、少商
2.手阳明大肠经穴:合谷、曲池、肩髃、迎香
3.足阳明胃经穴:丰隆、地仓、足三里
4.足太阴脾经穴:三阴交、阴陵泉、血海、公孙
5.手少阴心经穴:通里、神门
6.手太阳小肠经穴:后溪、肩贞、听宫
7.足太阳膀胱经穴:胃俞、肾俞、膈俞、委中、承山、昆仑、至阴
8.足少阴肾经穴:涌泉、太溪、照海
9.手厥阴心包经穴:内关、劳宫
10.手少阳三焦经穴:中渚、外关、支沟、肩髎、翳风
11.足少阳胆经穴:阳白、风池、环跳、阳陵泉
12.足厥阴肝经穴:太冲、曲泉
13.督脉穴:命门、大椎、百会、人中
14.任脉穴:关元、神阙、中脘、廉泉
15.经外奇穴:四神聪、太阳、夹脊、安眠、印堂、四缝、十宣、膝眼、胆囊、阑尾
注:各地可以结合当地运用针灸治疗常见病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作20%的调整。
(二)推拿、拔罐、耳穴压埋、刮痧疗法
【技能目标】
1.掌握8种常用推拿手法
2.掌握推拿的适应症、禁忌症及注意事项
3.掌握拔罐、耳穴压埋、刮痧的作用及操作规范
4.了解不同部位推拿时的体位
附: 8种常用推拿手法
揉法、推法、摩法、按法、拿法、掐法、拍法、摇法
(三)其他疗法
【技能目标】
了解薰洗、敷贴的作用及操作规范
(四)中药的采集与加工
【技能目标】
1.掌握常用中药饮片的识别
2.掌握中药的常用贮存保管方法
3.掌握中药的煎服法
4.了解常用中草药的识别与采集
5.了解常用中药材的简易加工与炮制

临床部分
【知识目标】
1.掌握门诊登记和中医处方书写方法和规范
2.掌握30个常见病证的诊断、辨证论治及转归预后;了解其预防与调摄以及包括针灸推拿在内的相关综合治疗方法
3.了解孕妇、儿童应用中药的注意事项
4.了解常见筋伤的中医治疗
【能力目标】
1.能够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门诊登记和书写处方
2.具有对30个常见病证进行正确诊断和辨证论治的能力
3.初步学会对常见筋伤病证进行诊断和治疗
附1. 30个常见病证
感冒、咳嗽、喘证、哮病、眩晕、胃痛、痢疾、呕吐、泄泻、头痛、痹证、腰痛、淋证、水肿、中风后遗症、面瘫、漏肩风、牙痛、中暑、疖、丹毒、月经不调、痛经、带下病、小儿泄泻、积滞、遗尿、麻疹、痄腮、水痘
附2. 常见筋伤病证
单纯性指关节扭挫伤、腕关节软组织扭伤及劳损、单纯性腰部扭伤、膝关节扭挫伤、踝部扭伤
注:各地可以结合当地的常见病、多发病,在此基础上作20%的调整。

预防保健部分
【知识目标】
1.了解常见时行疾病的基本特征、预防措施及常用预防方药的应用
2.了解中医顺应自然、调摄精神、饮食有节、锻炼形体及避邪防病、药物预防等预防保健基本知识和常用方法
【能力目标】
1.能够初步辨识常见时行疾病的基本特征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2.能够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应用常用预防方药对常见时行疾病进行预防
3.能够初步运用中医预防保健基本知识和常用方法开展预防保健工作

本大纲所列目标是对乡村医生(中医)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要求达到的基本目标,各地在使用过程中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适合地方特色的培训内容。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50学时。




附件2

乡村医生(西医)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纲

基础部分
一、中医理论基本知识
(一)中医学的主要特点及主要思维方法
【知识目标】
掌握中医学的主要特点及主要思维方法
【能力目标】
能够理解中医学思维方法的基本内涵
(二) 阴阳五行学说
【知识目标】
了解阴阳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
【能力目标】
1.能够对事物和现象进行阴阳分属
2.能够按照五行特性对事物属性进行归类
(三) 藏象
【知识目标】
了解五脏、六腑的主要生理功能
【能力目标】
1.能够运用藏象理论解释人体脏腑的生理功能
2.能够理解中西医同名脏器的不同内涵
(四)病因病机
【知识目标】
1.掌握六淫的致病特点
2.了解疠气、七情、痰饮、瘀血的致病特点
3.了解内生五邪的形成及病理变化特点
4.了解正邪相争与发病的关系
【能力目标】
1.能够初步区别不同病因的性质和致病特点
2.能够初步运用正邪相争理论阐释人体发病原理
二、中医诊断基本知识
(一)诊法
【知识目标】
1.掌握舌诊的方法;正常舌象;常见病理舌象(白苔、黄苔、灰黑苔、淡舌、红舌、绛舌、紫舌)及其临床意义
2.掌握问诊的主要内容及其临床应用
3.了解闻诊的方法及其临床应用
4.了解寸口脉诊的方法及其临床应用
【能力目标】
1.能够辨别正常舌象与常见病理舌象
2.能够初步运用问诊的方法采集病史
3.能够初步学会寸口诊脉的方法
4.能够初步辨别正常脉象及常见病理脉象
(二)辨证
【知识目标】
1.掌握八纲辨证的主要内容
2.了解脏腑辨证的主要内容
【能力目标】
1.能够运用八纲辨证分析常见证候
2.能够初步运用脏腑辨证辨识常见证候
三、中药基本知识
【知识目标】
1.了解50味代表性中药的功效主治、用量用法、注意事项
2.了解十八反、十九畏及妊娠禁忌的内容
【能力目标】
1.能够初步区别50味代表性中药的功效主治、用量用法
2.初步学会50味常用中药的临床应用
附:50味代表性中药的分类及名称
1.解表药: 麻黄 紫苏(苏子) 薄荷 柴胡
2.清热药: 石膏 栀子 黄芩 黄连 金银花 大青叶 连翘 牡丹皮
3.泻下药: 大黄
4.祛风湿药: 独活 秦艽
5.化湿药: 藿香 厚朴
6.利水渗湿药: 茯苓 车前子(车前草) 茵陈
7.温里药: 附子 干姜(炮姜)
8.理气药: 陈皮(橘核) 木香 枳实(枳壳)
9.消食药: 山楂
10.止血药: 白茅根 三七 白及 
11.活血化瘀药: 川芎 丹参 
12.化痰止咳平喘药: 半夏 贝母 杏仁  
13.安神药: 酸枣仁
14.平肝息风药: 石决明 钩藤 天麻
15.补虚药: 人参 党参 黄芪 甘草 杜仲  当归 熟地黄 白芍 阿胶 沙参 枸杞子   
16.收涩药: 五味子  
注:各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作20%的调整。
四、方剂基本知识
【知识目标】
1.掌握50种常用中成药的功效主治、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及禁忌症
2.了解20首代表性方剂的组成、功效和主治
【能力目标】
1.能够正确使用50种常用中成药
2.能够初步学会20首代表性方剂的临床应用
附1. 50种常用中成药的分类
1.解表类:6种
2.泻下类:2种
3.清热类:8种
4.补益类:4种
5.安神类:1种
6.熄风开窍类:3种
7.固涩类:2种
8.理气类:2种
9.理血类:6种
10.除湿及祛暑类:3种
11.祛风湿类:2种
12.祛痰类:3种
13.消导化积类:3种
14.安蛔驱虫类:1种
15.外用类:4种
注:以上所列每类药物种数,只是原则要求,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附2. 20首代表性方剂的名称
银翘散、麻杏石甘汤、大承气汤、小柴胡汤、逍遥散、五味消毒饮、葛根芩连汤、理中汤、四君子汤、四物汤、六味地黄丸、玉屏风散、越鞠丸、血府逐瘀汤、平胃散、补阳还五汤、茵陈蒿汤、八正散、二陈汤、半夏白术天麻汤
注:各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作20%的调整。

技能部分
(一)针灸、推拿疗法
【技能目标】
1.了解针灸的适应症、禁忌症、注意事项及其对异常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2.了解毫针刺法及注意事项
3.了解四肢常用穴位的定位及临床应用
4.掌握5种(揉法、推法、按法、拿法、拍法)常用的推拿手法
5.了解推拿的适应症、禁忌症及注意事项
(二)拔罐、刮痧疗法
【技能目标】
1.掌握拔罐、刮痧的操作、适应症、禁忌症及注意事项
2.能正确地在临床上运用拔罐、刮痧疗法
(三)中药的贮存保管与煎服方法
【技能目标】
1.掌握中药的煎药方法和服药方法
2.了解中药的常用贮存保管方法

临床部分
【知识目标】
1.掌握中医处方书写方法及规范
2.能够对15个常见病证的中医诊断、治疗
3.了解常见筋伤的中医治疗
4.了解孕妇、儿童应用中药的注意事项
【能力目标】
1.能够按照要求正确书写中医处方
2.能够对15个常见病证进行正确诊断和治疗
3.初步学会常见筋伤病证的中医治疗
附1. 15个常见病证
感冒、咳嗽、眩晕、胃痛、胁痛、头痛、痹证、中风后遗症、泄泻、中暑、疮疡、月经不调、痛经、积滞、痄腮
附2. 常见筋伤病证
肩关节周围炎、单纯性指关节扭挫伤、腕关节软组织扭伤及劳损、单纯性腰部扭伤、膝关节扭挫伤、踝部扭伤
注:各地可以结合当地的常见病、多发病,在此基础上作20%的调整。
预防保健部分
【知识目标】
了解中医顺应自然、调摄精神、饮食有节、锻炼形体及避邪防病、药物预防等预
防保健基本知识和常用方法
【能力目标】
能够初步运用中医预防保健基本知识和常用方法开展预防保健工作

本大纲所列目标是对乡村医生(西医)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要求达到的基本目标,各地在使用过程中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适合地方特色的培训内容。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司法视角下的正义、公正和公平


摘要:十五大、十六大报告连续提到司法改革,并相继出现了公正、正义和公平三个概念。可见司法改革势在必行,且公正、正义和公平应该成为司法改革的目标和准则。在司法领域,正义就是公正和公平。公正和公平作为正义的两个方面各有侧重。公正强调形式,是对法官和程序的要求;公平强调实质,其对象是诉讼两造。当前的司法改革应遵循一定的原则,也就是要符合公正和公平的具体要求。在公正方面对法官而言是法官独立、法官中立、法官权威和司法约束,对程序而言是重视程序、司法公开、实行对抗制等内容;公平又反映在诉讼双方权利对等、有效参与原则和效率原则三个方面。这些具体要求是公正和公平的细化,但又将作为抽象原则指导着司法具体制度和程序的设计和完善。
关键词:正义 司法改革 公正 公平

Abstract: 15th and 16th NCCPC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continuously referred to judicial reformation, and came up with impartiality, justice and fairness. We can see that judicial reformation is inevitable and impartiality, justice and fairness should be the aims and standards of judicial reformation. In juridical area, justice is impartiality and fairness. But as two sides of justice impartiality and fairness have their own characters. Impartiality emphasizes on modal, and is the request to judge and process. Fairness stresses on essence and its aims are the concerned. Now the judicial reformation must follow some principles. In the other words, we must fit some specific requests of impartiality and fairness. On impartiality to judge they’re judge independence, judge neutrality, judge authority and judicial restrain, and to process they’re procedure, judicial avowal and antagonism. Fairness is reflected by equal right, effectively participate and efficiency. These requests are specifies to impartiality and fairness. At the same time they serve as the principles of the judicial reformation that should help design and improve our concrete regime and process.
Keywords: Justice, Judicial reformation, Impartiality, Fairness







引 言

“我国在建立一种合理的司法制度乃至整个法律制度上面临着十分特殊的困难。这种困难不完全在于从立法上确立一套所谓’现代型’体制,还在于附着于体制之中的具体的、甚至相当细琐的小制度是否也能够得到确立,在于操作这种大体制与小制度的人们的观念是否适应体制与制度的要求。本世纪以来,我们在体制构建方面一直不落人后的,但是抽象的大体制禁不住与之背离的小制度的掣肘和抵消,加之一些配套概念未能确立,于是出现了种种实践上的缺陷,造成了设计者的美好构想不能兑现于制度运作的实际。久而久之,人们便不可避免地对法律制度有效调整社会生活的可能性发生怀疑,甚至对法治或依法治国本身的信念发生动摇。”[1]
司法改革的必要性不言而喻,它接连成为党的十五大、十六大报告的组成部分。继十五大提出公正,十六大报告又进一步提出公平和正义。至此,正义、公正和公平三个概念都正式以党的决议的形式出现,正义、公正和公平应当成为司法改革的目标和原则。然而,这三个概念又是模糊的,怎样赋予它们科学合理的内涵,以指导我国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促进我国的社会进步,这是个艰巨紧迫而又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任务。可能是笔者孤陋寡闻,迄今尚未见到关于这方面的较为系统的论述,希望以此文填补这种缺憾。故本文将试图在司法的视角下就正义、公正和公平进行探讨,在理清三者之间关系的同时深入地分析它们各自的内涵,研究它们作为抽象的原则如何确保“抽象的大体制”与“具体的、甚至相当细琐的小制度”之间的协调,顺带提及司法改革的重点。


第一章 什么是司法的视角

首先有必要对题目中的“司法的视角”作一下解释。
现代意义上的司法已突破传统意义上与立法、行政相对应的法院审判活动的范畴,指以法院为核心并以当事人的合意为基础和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的、以解决纠纷为基本功能的一种法律活动。[2](P26)所以从广义上讲,司法实际涵盖了司法制度、司法活动及其相关的内容。司法制度,包括国家通过立法形式所确定的带有法律效力的有关司法权、司法机关和诉讼程序的全部规范,换句话说就是上文所提到的“既定的法律规则”。司法活动则是司法机关按照国家程序法规定所进行的全部司法实践活动,主要包括法院的诉讼审判活动,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的公诉,以及法律监督的各项职能,国家各级监狱依法监管罪犯的全部行刑活动等。
狭义的司法是以审判为主要内容的法院活动及其所依赖的制度规范,亦即传统意义上的司法。
审判不是司法的全部内容,但是不论怎么讲,却都是司法的核心,“都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以既定的法律规则为前提,运用其特有的解纷原理,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保障公民的各项权利为基本职能。”[2](P4)而本文所谓的“司法的视角”也正是取这一种狭义的理解,始终强调一点——以审判为核心。
第二章 正义概念的发展和司法中的正义

第一节 正义的概念
在我国,正义包含着一切美好的事物和信念。
然而,正义一词最初却是由西方传来的。西方法文化的的核心问题就是法与正义(jus e justum)的关系问题,故而正义成为法学家们永久的话题。正义的理论是关于正义是什么,作为一种伦理标准如何决定它的地位,决定这种标准的要求实际上是什么的理论。自其诞生以来,无数的学者和思想家赋予了它不同的内涵。
在古希腊,正义以一种调整自然力对宇宙组成部分的作用,保证平衡与协调的先验宇宙原则第一次出现。毕达哥拉斯发展了正义是平等的思想。
柏拉图把正义看作是个人和国家的“善德”。正义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别人的事。[21](P31)
亚里士多德说:“政治学上的善就是正义,正义以公共利益为依归。按照一般的认识,正义是某种事物的‘平等’(均等)观念”。[11](P148)
西塞罗认为正义是“使每个人获得其应得的东西的人类精神意向”。[22](P216)
乌尔比安说:“正义是给予每一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
阿奎那认为正义是“一种习惯,依据这种习惯,一个人以一种永恒不变的意愿使每个人获得其应得的东西”。
总体来讲,尽管柏拉图讲到国家、亚里士多德讲到公共利益,但是正义的范围限于那个特定社会的很小一部分人,不可能遍及社会全体成员。中世纪及中世纪以前对正义的理解也多限于个人,具有很强的局限性。进入近现代特别是20世纪,人们对正义的关注从个人扩大到社会,正义关注的对象具有了相对的普遍性。
18世纪末,康德的观点导致了如下态度:在正义的名义下,自由应是最大限度的,而限制应是最小限度的。
20世纪初,社会法学的耶林和狄骥抛弃了正义的直觉概念,分别在对个人、社会和公共利益的安全与保证中和社会团结中发展了正义和社会功利主义的正义理论。著名的社会法学代表人物庞德说:“在伦理学上,我们可以把正义看成是一种个人美德或是对人类需要的一种合理、公平的满足;在经济学和政治学上,我们可以把社会正义说成是一种与社会理想相符合,足以保证人们的利益与愿望的制度;在法学上,我们讲的执行正义(或法律)是指在有政治组织的社会中,通过这一社会的法院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及安排人们的行为;现代法哲学的著作家们也一直把它解释为人与人之间的理想关系。”[3](P73)
博登海默认为“满足个人的合理需要与要求,并与此同时促进生产进步和社会内聚性的程度--这是维持文明社会生活方式所必要的--就是正义的目标。” [4](P238)
在《正义论》中,罗尔斯认为正义的主题或对象就是社会,尤其是社会的基本政治和经济制度。正义即指制度的道德、制度的德性,是指称社会基本结构的属性是否道德的一个概念。正义原则必须是这样的原则:它们具有一般的形式,普遍适用于一切场合,能够公开地作为排列各种冲突要求之次序的最后结论来接受。[10]
大致看来, “给予每个人以其应得的东西”或者说“各得其所”的确体现了正义最为一般的规定性,它可以适用于历史上的每一个时代,似乎具有永恒性。但是正义是个抽象的概念,涉及价值判断,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不可避免的要受到学者们所处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更要受到学者阶级地位的制约,所以就象“变幻无常的脸,随时可呈现出不同的形状及极不相同的面貌。” [4](P240)即使资产阶级法学家也已意识到这一点,正如凯尔森所言:实际上用来作为正义标准的规范是因人而异的并且是经常相互冲突的。某一事物是否正义只是以认为存在适当正义规范的人而定。这一规范也只是为了那些由于这一或那一理由,对该规范所定的事物抱有希望的人才存在的。[18](P49)就因为此,自然法学派的正义遭到了不少批判。许多法理学家或学派因各种不一的原由,根本否定这种探讨的可能性、适当性或必要性。凯尔森甚至讥之为“是一个典型的幻想,是为了使主观利益加以客观化”。[18](P49)
在谈到正义时,马克思也曾指出:“生产当事人之间进行交易的正义性在于:这种交易是从生产关系中作为自然结果产生出来的。交易的法律形式--契约,其内容只要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相一致,就是正义的;只要与生产方式相矛盾,就是非正义的。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奴隶制是非正义的;在商品质量上弄虚作假也是非正义的。” [7](P339)恩格斯在批判普鲁东时指出:“这个正义却始终只是现存经济关系在其保守方面或在其革命方面的观念化、神圣化的表现。” [6](P539)他们都侧重于从经济特别是阶级结构的的角度对正义进行解释,否定正义的独立实在性。
但是,我们肯定正义思想作为意识形态的阶级性,并不必然地排斥其科学性、客观性。只要这种意识形态所反映的社会集团的利益是与历史发展的客观趋势相一致,就可以认为它具有客观性,是与客观性相容的。尽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否定正义的独立实在性,这不表明他们否认正义在特定社会的制度构建上的积极意义。尤其在今天,我们不能因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批判过阶级社会的正义,就盲目地否定我们今天追求社会主义正义的合理性。
正义的理论内核是不变的:法与正义相同一。正义与法的这种与生俱来的紧密联系在古往今来的各种定义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正因为此,几千年来西方人不断的追求正义与法的完美统一,终于在资本主义实现了法治,一定程度上达到了这个目标,他们积累了几百年的丰富成果和经验不容我们忽视。尤为引人注意的是以正义为核心的自然法理论在20世纪的复兴。自然法思想在西方源远流长,19世纪因为实证主义哲学的影响,自然法思想几近销声匿迹。两次世界大战给人类带来的巨大灾难,对人权造成的令人发指的践踏,促使人们深刻反思实证主义哲学,并激发了人们对正义理想的莫大关注和兴趣。以此为契机,自然法思想才得以复兴和蓬勃发展。再者,人们在“由法学方法论、法律诠释学的反省思索中,益加发现法官断案仍难以凭借完全免除价值判断的条文操作而便可推导出结果。况且,如果法律体系本身是邪恶不义的,则一个‘合法’、基于此法律体系内在结构本身可被称为‘正确’的判决,却不是一个‘正义’或‘道德上正确’的判决,则亦未能实现法律之终极目的。” [8]且“今日基本人权的理念在国际、国内法律体系中的大行其道,被视为最高指导原则,以及甚至以往只在反映“‘力’的国际法之中,确立民族自决权、非战、否认征服及在威胁下定约的合法性……,则今日法律,显然并无‘不管道德了’、‘离道德越来越远’的迹象,反而更具道德的自觉。” [8]
因此,可以肯定地说,正义在今天仍然有其生命力。
由于意识形态的原因,我们曾经对西方精神文明持有不同程度的偏见,特别是常常以建设有中国特色为由不加区分地拒绝和排斥。正义,也长期作为西方资产阶级法学的观念不被接受。然而可喜的是,正义原则作为法律的核心和基本原则,在建设法治国家进程中的作用,逐渐为我国认识到并应用于我国的法治建设实践。党的十六大报告也首次正式以党的决议的形式提出了正义,为建设和实现社会主义的正义提供了理论支持,依法治国方略的内涵得到了扩展和充实。
要适应我国的国情和现实的需要,需要我们从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角度出发,对正义作出科学的定义。杨一平博士这样定义:“正义就是各得其所,而所得的内容是由每个人所处的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和文化背景决定的。” [2](P20) 这无疑揭示了正义的本质,是较为科学的定义。但是限于本文所讨论的是司法视角下的正义,正义的内涵又不仅于此,它有着更为具体的内涵,因为和下文有极其重要的关联,在此暂不作出界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有效检验税收征管工作质量和效率,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切实强化管理,促进税收征管行为依法、公正、廉洁、高效,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0年开始实行新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办法,1999年4月2日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同时废止。现将修订后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以便改进和完善考核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检验管理工作质量与效率,规范税务行政执法,切实强化管理,促进执法意识、管理质量和干部素质的全面提高,确保税收征管行为依法、公正、廉洁、高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税收征管质量考核(以下简称考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组织实施,按照规范统一、分级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逐级考核。国家税务总局对考核结果按年组织抽查并进行通报。

第二章 考核指标
第三条 考核指标暂定为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欠税增减率、申报准确率和处罚率。国家税务总局可根据征管工作需要和适应征管信息化要求,适时调整考核指标。
第四条 登记率,指在规定考核期内实际办理税务登记户数与应办理税务登记户数的比例。主要用于衡量税务登记管理对漏管户的控制程度,以利强化税源控管,清理和减少漏管户。
第五条申报率,指纳税人在法定申报期限内实际办理纳税申报的户数与应申报户数之间的比例。主要用于衡量纳税人依法申报的遵从程度,以利改善服务措施,强化稽查力度,提高遵从水平。
第六条 入库率,指纳税人当期实际缴纳入库的税款与按期应缴纳税款之间的比例。分为当期申报应纳税款入库率、缓征税款入库率、查补税款入库率和违章处罚罚款入库率。主要用于衡量纳税人实际履行税款支付义务的程度,以利采取多种形式,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第七条 滞纳金加收率,指逾期未缴纳税款已加收滞纳金的户数(金额)与逾期未缴纳税款应加收滞纳金的户数(金额)之间的比例。主要用于衡量对纳税人逾期未缴税款的督促程度,以利采取有效手段,加大清欠、防欠力度。
第八条 欠税增减率,指期末欠税余额与期初欠税额之间的比例。主要用于衡量清理欠税的程度,以利及时采取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清欠工作。
第九条 申报准确率,指纳税人申报的纳税数额与税务机关查获的应纳税额之间的比例。主要用于衡量纳税人申报的真实程度,以利为稽查工作提供有效选案依据,有针对性地开展稽查,打击和遏制偷逃税收行为。
第十条 处罚率,指涉税案件实际受罚的户数(金额)与应补缴税款户数(金额)之间的比例。主要用于衡量税务机关对违法行为的惩治程度,以利促进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确立税务稽查的威慑力。

第三章 考核方法
第十一条 登记率按企业及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应办理税务登记户进行分类考核。对在考核期内无应办理税务登记户数的,采取抽查一条街或一个自然村的登记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申报率、入库率按企业及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应办理税务登记户,并分税种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 鉴于历年陈欠难以确定其属期,为便于操作,考核滞纳金加收率时以1999年期初欠税余额为基数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各地在年度终了后2个月内按照上述要求逐级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逐级编报年度考核统计表(见附件3),并在2月底之前报送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总局将在每年3月份,根据各地上报的考核统计结果,组织抽查。
第十五条 考核达标的标准从经济状况、人员素质、管理水平和技术手段等因素考虑,为兼顾各地的差异性,实行弹性幅度标准。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评定结果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级(见附件2)。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由征管部门会同稽查、计划统计等有关部门进行。
第十七条 关于考核过程中涉及政策认定问题,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结合本地情况,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细化考核指标,但不得减少本办法确定的指标数量,不得变更指标名称和口径。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0年开始施行。

附件1: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指标计算公式及口径说明
一、登记率
1.计算公式。登记率=〔实际办理税务登记户数÷(领取营业执照应办理税务登记户数+其他不需领取营业执照但应办理税务登记的户)〕×100%
2.指标口径。实际办理税务登记户数是指在规定的考核期间内已办理税务登记户数。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应办理税务登记户数是指在规定的考核期间内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户数。分子分母均含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户数。
3.时间属性。分子:核准税务登记的日期;分母:核准税务登记的日期≤核准工商登记日期+30天+受理税务登记至核准税务登记的规定天数。
4.数据来源。《税收征管业务规程》中表DJ001—DJ006及外部信息采集到的工商登记信息等。
二、申报率
1.计算公式。申报率=按期申报户数÷应申报户数×100%
2.指标口径。按期申报户数是指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实际办理纳税申报的户数(分税种考核)。
应申报户数=期初开业户+本期复业户+本期开业户+本期迁入户+本期非正常转正常户-本期批准延期申报户数-本期批准注销户数-批准的本期停业户数-本期认定的非正常户-本期法院正式宣布破产户数-非独立纳税户-审定的不达起征点户数-其他。
期初指税款所属期的期初;本期指税款所属期。
3.时间属性。分子:实际办理纳税申报时间≤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分母: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
4.数据来源。分子:分税种纳税申报表;分母:各类税务登记表、停复业登记表、迁入迁出登记表、注销税务登记表、税种登记表、纳税申报表等。
三、申报准确率
1.计算公式。申报准确率=〔纳税人申报的纳税数额÷(纳税人申报的纳税数额+税务机关查补的税额)〕×100%
2.指标口径。分子是指被查对象与检查属期相一致的纳税申报数额;分母是指被查对象稽查与申报相一致的纳税申报数额和检查查补税额的累计数。
3.时间属性。税务稽查所属时期与纳税申报属期相一致。
4.数据来源。各税申报表、税务稽查结果明细表等。
四、入库率
1.当期申报应纳税款入库率
(1)计算公式。当期申报应纳税款入库率=当期申报实际征收入库的税款÷当期申报应缴纳税款×100%
(2)指标口径。分子:按照税法规定的各税纳税期限的当月实际征收入库的税额(包括提退税金、批准延期申报核定的预缴税款);分母=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款+批准延期申报核定的预缴税款-批准缓缴的税款。
(3)时间属性。根据税法规定各税纳税期限的当月。
(4)数据来源。税票、征收台账、税种登记表、申报表、预缴税款通知书等。
2.缓征税款入库率
(1)计算公式。缓征税款入库率=(缓征税款已入库金额÷缓征税款应入库税款)×100%
(2)指标口径。分子是指缓征税款在批准期限内征收入库的税额(税款属性是缓征,含提退税金);分母=缓征税款已入库金额+考核期内缓征税款到期末入库金额。
(3)时间属性。分子:征收入库时间;分母:缓征税款批准通知书中的缓缴期限。
(4)数据来源。税票、征收台账、缓征税款批准文书等。
3.查补税款入库率
(1)计算公式。查补税款入库率=实际缴纳入库的查补税款÷应缴纳的查补税款×100%
(2)指标口径。分子:考核期内已入库的查补税款(税款属性是查补,含提退税金);分母:考核期内应入库的查补税款。
(3)时间属性。分子:征收入库时间;分母:税务处理决定书中的限缴期限。
(4)数据来源。税票、征收台账、稽查结果明细表等。
4.罚款入库率
(1)计算公式。罚款入库率=已入库罚款金额÷应入库罚款金额×100%
(2)指标口径。分子指在考核期内实际入库的罚款金额(对逾期缴纳的罚款不含在内,含提退税金);分母指在考核期内应入库的罚款金额。
(3)时间属性。分子:征收入库时间;分母: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限缴期限。
(4)数据来源。税收罚款收据、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五、欠税增减率
1.计算公式。欠税增减率=〔(期末欠税余额-期初欠税余额)÷期初欠税余额〕×100%
2.指标口径。欠税增减率只按年度计算。期初欠税指考核期起始月初的欠税余额;期末欠税指考核期截止月末的欠税余额。
3.时间属性。期初指考核期起始日;期末指考核期截止日。
4.数据来源。欠税分户账、欠税总账等。
六、滞纳金加收率
1.计算公式。滞纳金加收率=逾期未缴税款已加收滞纳金的户次(金额)÷逾期未缴税款应加收滞纳金的户次(金额)。
2.指标口径。分子:纳税人逾期未缴税款已加收滞纳金的户次(金额),每一户次完全加收才计入;分母:纳税人逾期未缴税款按规定应加收的滞纳金的户次(金额)。
3.时间属性。从主税税票注明的限缴日期满后算起截止到主税收缴之日或考核期的最后一天(如逾期申报应加上逾期申报天数)。
4.数据来源。税票、滞纳金辅助账、欠税明细账等。
七、处罚率
1.计算公式。处罚率=实际涉税罚款户次(金额)÷查补税款户次(金额)×100%
2.指标口径。分子:税务稽查查补税款并处罚款的处罚户次(金额);分母:税务稽查未予以处罚与予以处罚的查补税款户次(金额)之和。罚款数额中不包括违反税务规定的行为处罚。
3.时间属性。分子: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填发日期;分母:税务处理决定书填发日期。
4.数据来源。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处理决定书等。
附件2(略)
附件3(略)